活性炭吸附裝置作為最為普遍和通用的VOCs治理技術,表面上簡單,實際在項目設計或工程實踐中,極易忽視一些安全性的設計問題而帶來安全/達標不合規等風險,今日樸華科技環保結合一個具體簡單案例分享下活性炭吸附裝置在設計或工程實踐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項目中活性炭吸附的VOCs廢氣很多一般為常溫排放,正常情況發生火災的可能性較小,但活性炭為易燃物質,因此在活性炭吸附裝置設計過程中,應按照《環境保護產品技術要求工業廢氣吸附凈化裝置》(HJ/T 386-2007)、《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6-2013)等規范考慮安全因素,設置溫度指示、超溫聲光報警裝置以及應急處理系統,主要有以下幾點:
?在吸附操作周期內,吸附了有機氣體后吸附床內的溫度應低于83℃。當吸附裝置內的溫度超過83℃時,應能自動報警,并立即啟動降溫裝置;
? 活性炭吸附裝置主體的表面溫度不高于60℃;
? 吸附單元應設置壓力指示和泄壓裝置,其性能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 污染物為易燃易爆氣體時,應采用防爆風機和電機。